关于提高学校内部水费收费标准的通知
日期:2024-02-01 12:15:39  发布人:后勤服务中心  浏览量:306

校内各用水用户:

根据《关于调整温宿县城镇供排水价格的批复》温政批〔2020〕20号文件(详见附件1),经学校2024年第二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自2024年1月31日起,学校执行新的水费收费标准,现通知如下:

1.学校教师周转房用户用水终端价为3.4元/立方米(含排污费)。

2.经营性单位用水终端价为3.4元/立方米。(含排污费)。

3.基建用水终端价为4元/立方米。(含排污费)。

本收费标准从2024年1月31日起执行。

核发:后勤服务中心审核 点击数:306 收藏本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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